各会员企业:
为加强与会员企业的联系,使协会服务更贴近企业,协会自2006年起实行了联络员制度:在每个会员企业中设立联络员,加强日常工作的沟通和信息的传递。在各位联络员的支持下,协会与会员企业的联系日益紧密,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。
鉴于部分会员企业联络员工作有所变动,为便于开展各项工作,协会决定对会员企业的联络员进行重新登记确认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联络员的任职
由会员企业自行推荐,可为办公室(行政部)、人力资源部或财务部等相关人员担任。
二、联络员的权利和义务
(一)权利
1、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,及时反映企业的需求。
2、代表企业与协会进行日常工作联系。
3、参与评选年度优秀联络员。
4、享有联络员间的公共信息服务。
(二)义务
1、配合协会组织本企业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。
2、及时反映本企业的重大事件,积极向协会刊物投稿。
3、向本企业负责人汇报协会工作的最新动态,并将企业领导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协会。
4、在不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,随时与协会沟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。
三、其他
请各会员企业确认联络员及其联系方式,并务必于12月19日前将回执表传真至协会联络部。
联 系 人:申小唯 朱 芮
联系电话:0851--6901101
传 真:0851--8665040
贵州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
二○○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回 执
|
公司名称
|
|
|
公司地址
|
|
邮编
|
|
|
联络员姓名
|
|
职务
|
|
|
联系电话
|
|
E-mail
|
|
|
传真
|
|
手机
|
|
|
|
|
|
|
|
|